入出国及移民署表示,自 99年9月1日起港澳居民于网络申请入台许可同意书,单次入出境可以免缴费,更方便港澳居民来台洽公或旅游。
移民署进一步表示,自 94年1月1日起实施港澳居民利用网络申请入台证以来,94年核发153,703件,至98年增加到341,333件,实施成效良好。为吸引更多港澳居民来台观光或参加十月庆典、台北国际花卉博览会及建国一百年庆祝活动等,将实施新的简化便民措施,港澳居民于网络申请入台许可后,自行打印许可同意书,并香港、澳门特区护照查验入出境,查验章则盖于许可同意书,同意书具有入境登记表功能,当事人在飞机上免另填入境登记表,不需再另缴费换领入台证,且该许可同意书效期为3个月,可使用1次入出境,每次停留期限为1个月。
移民署强调,此项新措施自 99年9月1日实行后,预料能更吸引港澳居民来台,带动经济发展,请各旅行社协助倡导,并多加利用本项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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